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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2017年05月17日 09:20  点击:[]

2017届毕业班:

根据顺职院学字〔201736号《关于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于20161229-2017430日收集了2017届毕业生的自荐材料,根据毕业生的自荐材料和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具体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 评选小组:

  长:陈学锋、李玉春

副组长:郑兆志、覃岭

  员:各专业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,各专业任课老师代表2名、毕业班主任、导师及辅导员

二、       评选条件:

1、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,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

2、能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;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,能热心为同学服务; 

3、学习勤奋、刻苦,学习态度好,具有钻研精神,各科成绩优良,并按规定取得“双证”(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);

4、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身体健康,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评达到及格以上;

5、符合以上条件,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

1)在校学习期间被评为市级(含市级)以上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荣誉称号者;

2)在校期间连续两次获得院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者;

3)在校期间连续两次获得各种奖学金者;

4)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各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;

5)毕业设计(论文)获得优秀者。

6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

1)在校期间,所学课程有一门(含一门)以上不及格者;

2) 在校期间党、团纪律,学院或系(二级学院)通报批评或违纪违规处分者;

3) 在校期间确犯有错误,虽未受到纪律处分,但造成一定影响者。

三、评选名额: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%

四、评选过程:

1430日前:个人自荐,上交自荐材料;

2 515日前:成立毕业生工作小组成员(学院领导、各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、班主任、导师、辅导员、任课老师代表)根据自荐同学的材料进行分析和评选;

3 522-526日:公示期;

4 531日:上报学校。

五、各专业各班自荐学生名单情况请查看附件1

 

机电工程学院

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

上一条:机电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结果的公布 下一条: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提前收集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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