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届毕业班:
根据顺职院学字〔2017〕36号《关于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于2016年12月29日-2017年4月30日收集了2017届毕业生的自荐材料,根据毕业生的自荐材料和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具体如下:
一、 评选小组:
组 长:陈学锋、李玉春
副组长:郑兆志、覃岭
组 员:各专业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,各专业任课老师代表2名、毕业班主任、导师及辅导员
二、 评选条件:
1、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,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
2、能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;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,能热心为同学服务;
3、学习勤奋、刻苦,学习态度好,具有钻研精神,各科成绩优良,并按规定取得“双证”(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);
4、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身体健康,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评达到及格以上;
5、符合以上条件,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
(1)在校学习期间被评为市级(含市级)以上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荣誉称号者;
(2)在校期间连续两次获得院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者;
(3)在校期间连续两次获得各种奖学金者;
(4)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各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;
(5)毕业设计(论文)获得优秀者。
6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
(1)在校期间,所学课程有一门(含一门)以上不及格者;
(2) 在校期间党、团纪律,学院或系(二级学院)通报批评或违纪违规处分者;
(3) 在校期间确犯有错误,虽未受到纪律处分,但造成一定影响者。
三、评选名额: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%。
四、评选过程:
1、 4月30日前:个人自荐,上交自荐材料;
2、 5月15日前:成立毕业生工作小组成员(学院领导、各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、班主任、导师、辅导员、任课老师代表)根据自荐同学的材料进行分析和评选;
3、 5月22日-5月26日:公示期;
4、 5月31日:上报学校。
五、各专业各班自荐学生名单情况请查看附件1。
机电工程学院
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